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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发布时间: 2014-04-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上海年鉴(2013)  

    2012年,上海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3465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369家),其中医院317家(综合性医院184家、中医医院17家、中西医结合医院7家、专科医院92家、老年护理院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21家、专科防治院(所、站)19家。全市医疗机构有床位10.96万张,每千人口7.68张。有卫生技术人员14.61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42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80人;注册护士6.32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43人。全年全市医疗机构诊疗总量21402.1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92%,其中门急诊21114.29万人次,出院302.21万人次,住院手术126.21万人次。

  全市户籍人口平均期望寿命82.41岁,其中男性80.18岁、女性84.67岁;婴儿死亡率5.04‰;孕产妇死亡率7.10/10万。全市常住人口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36.40/10万。

  改革医药卫生体制。制定实施《关于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试点公立医院改革,制定发布《上海市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继续推动瑞金—卢湾、新华—崇明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制定发布《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郊区三级综合医院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东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北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陆续建成(升级)运行。推进部分二级医院功能转型。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推进上海国际医学园区、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推进家庭医生制度,起草《关于本市推进家庭医生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建设上海健康信息网,实现全市三级医院与6个试点区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联网共享。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启动实施第三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五大类47个项目。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继续控制在历史较低水平。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静安区成为首批“国家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完成一支国家级急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和一支国家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组建。

  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组建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开展上海市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和电子病历试点。制定实施《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

  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0家被评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8家被评为上海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2年度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1200元。完成市政府舒缓疗护(临终关怀)实事项目。

  推进《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加强浦东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龙华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各家学说”临床教学研究基地落户龙华医院。成立上海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促进中心。

  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学科人才发展目标与思路。打破条块分割和评审标准不一的现行模式,在全国率先实行卫生高级职称全行业评审,建立统一的全行业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机构和标准。年内,市卫生系统18人入选上海领军人才计划;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占全国卫生系统的21.9%;第二军医大学肺癌临床与基础集成化研究创新团队获2012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一等奖。全面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启动“上海青年医师培养资助计划”。

  落实《上海市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制定《上海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开展《上海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等项目立法调研,启动卫生标准新三年行动计划课题研究。

  设立上海市统一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962223,成立市卫生监督机动执法队。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行动纲要》。修订《上海市现制现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现制现售水卫生管理规范》。实施《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

  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组建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1.6万个,28.9万人参与小组活动,60万余人参加健康讲座。启动全民心理健康知识普及项目,开展心理健康基线调查。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持续推进国家卫生区(镇)创建和巩固工作。

  重点推进卫生援疆工作“作高地”“低谷”建设。即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建成南疆地区医疗临床技术“高地”(重点是神经内科、妇产科、心血管科、消化科和中西医结合肿瘤科5个中心建设);喀什的叶城、泽普、巴楚、莎车4县建成南疆地区传染病发病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等均得到下降的“低谷”。继续开展19家医院对口支援云南省19家县级医院工作。接受西藏藏族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来沪治疗,14名患儿成功得到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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